今日消息!宁德时代严正否认强迫劳动指控:美国议员恶意炒作损害企业形象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5 20:17:07 620 0条评论

宁德时代严正否认强迫劳动指控:美国议员恶意炒作损害企业形象

北京 - 2024年6月16日,针对美国部分议员对宁德时代(CATL)涉嫌强迫劳动提出指控,宁德时代方面于今日发布声明,予以严正否认并表示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。

声明指出,该指控毫无根据,完全是恶意炒作。宁德时代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经营,高度重视员工劳动权益保护,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公司从未参与或支持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。

宁德时代还强调,公司一直致力于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并对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,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采购政策。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,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,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供应商采取严肃措施。

近年来,宁德时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持续投入研发创新,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,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全球知名新能源汽车企业,并获得了业界和市场的广泛认可。

宁德时代表示,将继续秉承“创新驱动、品质领先、开放合作、共享共赢”的核心价值观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,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贡献力量。

关于宁德时代

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(CATL)创立于2011年,总部位于福建省宁德市,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厂商。公司专注于动力电池研发、制造、销售,致力于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高性能、安全可靠的动力电池产品和解决方案。

宁德时代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、储能、动力工具等领域,并与全球众多知名汽车厂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。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、国家级示范性绿色工厂等荣誉称号。

此新闻稿仅供参考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。

容大合众IPO之路坎坷:股权转让价差大、分红引疑遭证监会问询

北京 - 原本计划在A股上市的容大合众,近日转战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,却在审核过程中遭遇了证监会的问询。问询函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:股权转让价差大以及分红政策的合理性。

股权转让价差引质疑

招股书显示,容大合众控股股东宁波容大智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(简称“宁波容大智云”)在2021年7月以每股人民币5.1元的价格向其关联方宁波容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简称“宁波容大信息”)转让了2.9亿股股份,总价款为14.89亿元。而仅仅一年后,宁波容大信息就以每股人民币17.1元的价格向另一关联方宁波容大智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转让了同一批股份,总价款为49.17亿元。

**这笔交易导致宁波容大智云在短短一年内获得了巨额利润,也引发了证监会的质疑。**问询函要求容大合众说明:

  • 宁波容大信息在转让股份时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?
  • 宁波容大智云在短期内转让股份的目的和动因是什么?是否存在操纵市场的情形?
  • 公司是否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关联交易审议

分红政策合理性存疑

招股书显示,容大合众在2021年、2022年和2023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927.6万元、3744.7万元和2760.3万元,拟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.8元、1.0元和0.8元。

**然而,这一分红政策却遭到了证监会的质疑。**问询函要求容大合众说明:

  • 公司确定的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利润分配政策
  • 公司在利润留存方面有何考虑?
  • 公司是否存在将利润转移至境外的情形?

此外,证监会还就容大合众的研发投入、应收账款、存货等问题进行了问询。

**容大合众能否顺利港股IPO,目前仍存疑云。**市场人士普遍认为,公司需要对证监会的问询函作出令人信服的回复,才能打消投资者的疑虑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股权转让价差方面,招股书并未披露宁波容大信息转让股份的具体用途。这可能意味着宁波容大信息转让股份是为了套现,而非用于公司发展。
  • 分红政策方面,容大合众的现金分红比例在2021年、2022年和2023年分别为28.1%、26.7%和28.7%。相比之下,A股上市公司的平均现金分红比例约为30%。这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利润留存比例偏高
  • 容大合众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,截至2023年末为6.1亿元,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2.2%。其中,逾期1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.2亿元,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19.7%。这可能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坏账风险较高
  • 容大合众的存货余额也较大,截至2023年末为5.3亿元,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9.1%。这可能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存货周转率较低资金占用较大

这些问题都可能对容大合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,也可能会影响其未来的发展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5 20:17:07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日间新闻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